全院职工: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1月1日已正式施行,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新阶段。为进一步深化《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推动文明实践活动走深走实,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助推《条例》落实。全院职工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实践意义,切实增强《条例》落地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压实扛牢落实《条例》主体责任,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在摒弃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的文明进程中走在前、做表率。
二、学以致用,躬身践行《条例》。全院职工要自觉把宣传、维护、践行《条例》作为分内职责,知责于身、尽责于心、履责于行。自觉当好传播者,积极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家庭、进网络等;自觉当好践行者,言谈举止、公共场所、行路驾车、与人交往等,做到事事处处遵《条例》,时时刻刻讲文明;自觉当好维护者,以主人翁的姿态,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入融合,拓展《条例》成效。全院职工要牢固树立自觉意识、社会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树立求实、求精、求效、求严工作标准,把深化贯彻落实《条例》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结合起来,主动参与文明实践和文明服务活动,让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成为大家日用而不觉的行为规范。
让我们积极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促进全院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为建设“四个强省、一个高地、一个家园”,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贡献智慧和力量!
法律事务办公室、宣传统战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