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经专家评审,我院补肾明目丸等132种院内制剂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1年)》医保支付范围。满足参保人员对中医药治疗的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本目录自202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凡来我院就诊的门诊和住院患者,使用我院院内制剂,均可用省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报销:即参保人员按规定自付10%的费用,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院内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