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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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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院医生、医技人员进修管理办法

来源: 培训教育部发布时间:2020-04-29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大型中医教学医院,是全国三级甲等中医院,为卫生部中药临床药理基地,全国中药制剂及剂型改革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国家中西医结合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类)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9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14个、河南省重点学科11个、河南省中医重点专科12个,儿科、肺病科、肝病科、康复科、脑病科、心血管科成功入选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医院现为一院三区,其中人民路院区开放床位2940张,临床科室38个、病区55个,医技科室13个;郑州新区院区占地268.52亩,规划床位1700张;龙子湖院区开放床位455张。其中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儿科、脑病科、消化内科、肛肠科、周围血管科、艾滋病专科、妇科、康复科、骨伤科、耳鼻喉科、临床药学、护理学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儿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临床中药学、康复科、脑病医院、护理学、传染病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泌尿内科、皮肤科为省级重点专科,拥有主任医师、教授、国管、省管专家、副主任医师专家队伍300余人。其雄厚的技术力量与鲜明的中医药优势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在全省中医系统的综合管理和诊疗等优势,帮助基层中医院提高临床、科研、教学等方面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欢迎省内外各级医师来我院进修学习。现将进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为方便各兄弟单位进修学习,我院每月集中办理一次进修报到手续,报到时间为每月15号(节假日向后顺延),请每月10号之前将进修申请表发送邮箱hnzyydxjx@126.com,并及时查看回复邮件。申请人员经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其他时间不予接收。医院医联体、专科共建等协作医院,需在年初向医院提交该院当年进修计划(含人数、专业等信息),并按以上规定时间办理进修报到。
     二、进修人员条件
     1.思想作风好,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能适应临床工作强度;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一定临床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取得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或治疗师证;
     4.必须是县级及以上公立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西医医院职工(进修方向为心脑血管、内分泌、儿科、呼吸、康复、口腔等专业可适当放宽);
     三、办理程序
     1.登录医院官网下载《进修申请表》、《进修人员信息统计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然后发送登记表、统计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书扫描件至邮箱(邮件需备注发件人姓名+单位),待审核通过后再至选送单位盖章。
     2.根据收到回复邮件中所规定的时间,携带进修申请回执单、毕业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或治疗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和选送单位盖章后的进修人员登记表1份至我院培训教育部(15号楼102室)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办理进修手续(食宿自理)。联系电话:0371-66240315
     四、进修时间
     进修期限不少于三个月,一般要求半年或一年。
     五、进修收费标准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免收进修费用
      1、县级及以上公立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西医医院职工;
      2、在选送单位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或治疗师证;
      3、进修时间六个月及以上。
      按照省卫健委相关文件要求,对进修方向为心脑血管、内分泌、儿科、呼吸、康复、口腔等专业的医务人员将免除进修费用。
     六、进修人员守则
     1.进修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医德规范》。进科后须尽快熟悉医院及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流程,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2. 进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关的诊疗工作。
     3.在院进修期间,一律佩戴胸卡上岗,积极参加科室政治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凡在我院进修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在院进修学习,违纪情况由培训教育部直接通报原单位。
     4.进修人员的进修培养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进修科目。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参加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寒暑假,原则上不接受因晋升、学习、会议、结婚、分房、计划生育及单位人员紧张等原因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需有选送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公函联系,请假一天由带教老师批准;请假三天,写出请假条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培训教育部批准并登记备案,批准后方能休假,假期满后,返院销假。任何个人、同事间函电均无效。擅离工作岗位一天者,取消进修资格,不发证书。无故提前离开或累计请假天数超过半个月/1年或1周/半年者,不予发放进修证书。
     7.爱护公共财物,厉行节约,不得将口罩、帽子、纱块等医疗用品带回进修宿舍,丢失或损坏公物应按医院规定赔赏。
     8.进修人员应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退回原单位。
     9.进修期满须写出学习体会及个人鉴定,并至培训教育部办理结业手续。事先未经同意,逾期不离院者,按日罚款,情节严重者,交保卫科处理。
      附件1:进修人员申请表
      附件2:进修科室目录和收费标准
      附件3:进修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4:进修人员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