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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6字号调整
信息来源: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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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接大学通知,现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人员要求:
1.2019与2020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中标者以及积极参与申报者,优先推荐。
2.既往科研活动中发现学术不诚信行为者限制申报。
3.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的负责人限制申报(国家级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受此限制)。
4.既往各类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结题者,限制申报。
5.同一申报人须通过固定科研业务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6.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回避单位信息和个人信息。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7. 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
材料要求:
1.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
2.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科技厅立项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
3.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
二、推荐指标分配方案
因科技攻关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按照大学分配的推荐名额,实行以下分配方案。
1.各专业(病区)、各部门原则上限推荐1项。
2.儿科、呼吸科、心血管科、脑病科、消化科、康复科,6个国家区域诊疗中心所含的专业(病区)可推荐1-2项,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可推荐1-2项。
3.同一专业,不同部门(病区)间的推荐指标不得相互挪用。
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9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申报时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受所在科研业务单位名额限制。
5.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单列申报指标,不受所在科研业务单位名额限制。
三、工作安排
1.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
2.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项目须填报预算申报书。单个项目经费预算统一为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以前。
四、推荐要求
1.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请于9月20日18:00将系统生成的电子版pdf、项目研究摘要及清单发至科研部邮箱。(命名要求:姓名+科室+题目)
2.各专业(病区)、各科室的科研联系人同时提交纸质版清单(需科主任签字),未提交纸质版申报清单者,不予受理。
3.通过医院初评的项目,请于9月22日上午提交至学校系统管理员。
4.推荐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的科室,取消科室推荐资格。
五、联系咨询
1.系统注册、填报、退回等问题咨询
联系人:张德杨  0371-65831885
2.项目申报咨询
联 系 人:杜冰曌  刘卫红
联系电话:46152  45154
邮箱:yfykyb@126.com

附件:
1.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科技攻关)项目指南
2.省科技攻关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21年度省科技攻关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4.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指标分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