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接省卫健委通知,为适应我省中医药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启动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遴选建设,开展首批2020年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接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高校或科研院所,建设良好的中医药实验室。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省中医药科技发展总体布局要求,2020年重点在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布局,兼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在所属研究领域居省内领先水平,具有明显中医药特色,能够承担和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任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试验条件和工作基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基本能满足科研实验的要求,其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研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依托单位应保证该实验室运行与开放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四)优先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省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和已获批的省、市级中医药创新平台。实验室须有3年以上运行时间,并对外开放。
(五)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学术水平、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强的竞争力。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开拓创新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不少于3人;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培养或合作培养研究生的能力。
(七)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在开展科学研究和开发业务方面相对独立,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实验室主任实行聘任制,由依托单位聘任,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并接受省卫生健康委的考核。
(八)实验室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验室的大型精密仪器加入省大型仪器设备协作网,参与协作共享,以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
(九)重点实验室研究队伍可由固定研究人员和流动研究人员组成,可由实验室主任聘任。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吸引优秀科技人才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十)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发展目标、研究方向、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大学术活动安排,审批开放性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学术委员会一般由9~15名省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依托单位的委员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中青年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委员任期5年。
三、申报程序
实验室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原则是: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兼顾分布,优化结构,注重特色。
(一)审查推荐
依托单位对拟申报实验室进行条件审查,择优向省卫生健康委申报。
(二)答辩评审
省卫生健康委成立专家委员会,审查实验室提交的申请材料,听取实验室主任现场PPT汇报答辩。专家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综合打分评判,给出结论意见。
(三)公示批准
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建议的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名单和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培育)实验室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委领导审定,批准设立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和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培育)实验室,并予以命名授牌。
四、考核管理
(一)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为3~5年。实验室按照“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实验室应在每年年底对照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中期考核。
(三)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建设期满后,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实验室,直接进入下一个建设期;对管理不善、绩效较差的实验室,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资格。
(四)依托单位应多渠道争取实验室研究经费,帮助实验室对接各级各类平台项目。省卫生健康委每年给予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课题立项经费支持。
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培育)实验室考核管理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五、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
(二)《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相关支撑材料。
要求以上纸质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四份,A4纸双面打印,竖版胶装,于12月4日前报送到科研部,电子版发送到科研部邮箱yfykyb@126.com。
联 系 人:杜冰曌 刘卫红
联系电话:46152 45154
电子邮箱:yfykyb@126.com
附件:
1.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2. 河南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