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郑人才办〔2012〕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高级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人才信息采集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2.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师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包括学院教学人员和医院人员。
二、信息采集与上报
请各相关人员下载《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录入表》(见附件1)填写,打印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电子版交所在科室,由科室集中报医院人力资源部。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建立和更新郑州市高级人才库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高级人才提供良好服务,同时也为市政府和各业务部门提供各类高级人才信息,为有关科研项目的评审和决策提供高级人才信息。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指定专人负责,在做好人员摸底统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现职在岗人员填写《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录入表》,切实做到人员不遗漏、信息准确无误。
2.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是对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的一次重新梳理,符合条件人员务必进行信息登记,如不进行登记,则无法申报郑州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项目。
3.具体填写要求请参考附件2(也可登陆郑州科技港郑州市高级人才库链接:
http://rck.zznet.com.cn/Login/,查看相关信息)。
4.时间安排:2012年12月18日前,各科室汇总后将电子版统一压缩打包提交医院人力资源部,并上交纸质表格一式1份(双面打印)。
五、其他相关信息和注意事项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66221540(81540) 66233182(83182)
邮箱:
yfyrlzyb@126.com 联 系 人:张雪君
地点:13号楼104房间
附件
1.郑州市高级人才信息录入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 2.信息采集更新流程和注意事项.doc
点击下载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