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要求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原件扫描件须在4月25日下午3:00之前发送指定邮箱,原件于开学报到后提交。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表命名方式:拟录取专业+报名号+姓名+体检表,按拟录取学科发送以下邮箱:
中医内科学(100506): hnzhyzhn@163.com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zxyjhzs2020@163.com
其他所有专业:hnzhyzhsh@163.com
附件:河南中医药大学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