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我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时应成立博士招生监督小组(附件2),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要求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分布,结合现有招生计划,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学校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中医学、中医专博:英语≥50
1、英语成绩合格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2、专业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划定分数合格线,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报考导师的考生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3人,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人数大于3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1:3。
3、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综合面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置复试组长,并配备面试小组秘书。面试时,原则上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4、综合面试小组将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线下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答辩、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等组成,由综合面试小组秘书现场抽取考题进行面试,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5、未在招生目录上的导师原则上不参加一志愿录取。
三、录取原则
1、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专业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2、导师原则上在符合分数线要求且报考本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博士研究生。
3、同一导师考生如有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四、其它
1、根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治审查表,院部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另需提供本人按时毕业并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2、学校及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第一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6297761;通讯地址:郑州市人民路19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委,邮编:450000,邮箱:hnzyyfyjw@163.com。
3、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电话:0371-66264771;通讯地址:郑州市人民路19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科,邮编:450000,邮箱42059122@qq.com。
附件1: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复试督查小组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