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为全面提高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医教融合培养机制,加强中医专业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现将2023年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学位点:本次遴选面向我校现有的所有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一临床详见《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学科一览表》(附件1)。
2.导师类别: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
3.遴选工作重点面向学校和直属附属医院,以及与学校有教学、科研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申报者必须为在岗人员。
二、指导原则 申请人须具备《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要求。
三、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 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原则上应在遴选专业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突出业绩,在所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能够为研究生的实践创新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科研条件。
4.无学术不端记录。
5.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且聘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聘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6周岁。
6.成果和经费等统计时段为近5年,即2019年1月1至2023年12月31日。
四、具体安排 1.申请者提交材料: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包括《河南中医药大学行业导师简况表》、汇总表,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详细要求见河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行业导师遴选提交材料目录装订要求(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申请人于1月8日前将本人装订成册的《行业导师简况表》(见附件8)及其支撑材料、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版一套、支撑材料原件、相关表格电子稿(简况表、支撑材料、汇总表)提交至申报学位点,各学位点汇总后1月8日提交至研究生科。
2.分委员会审议:各院部收集申请者材料,按导师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推荐。
3.学校审定、公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查科研、教学相关材料,校学位办汇总整理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确定拟选聘行业导师名单。公示拟选聘研究生行业导师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签发红头文件,确定行业导师导师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所填报的各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由各学院审核后退回。
(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推荐。
(三)本次遴选原则上不增设新的学位点。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所填报材料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
2.所填报材料不能提供原件或相关证明者;
3.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装订者;
4.未按时报送材料者。
六、各学位点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中医内科学:赵菡17320118283
中西医结合临床:张敏15143092837
中医外科学:刘平13700866016
中医妇科学:李久现15003996132
中医五官科学:高天雨15038229652
研究生科:殷晶晶18838036430。
附件: 附件 1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行业导师遴选学科一览表 附件 3 河南中医药大学行业导师遴选提交材料目录 附件 7 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 8 河南中医药大学行业导师简况表 附件 9《河南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科
202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