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00-12:00(人民路院区、龙子湖院区)8:30-12:30(东院区)
下午:冬季14:30-17:30 夏季15:00-18:00(人民路院区)14:00-17:00(东院区、龙子湖院区)
24小时
Appointment registration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另行通知。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一)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月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单不再统一制作下发。
(二)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五、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 》(豫政〔2008〕5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6号),中级和初级每人每科均收取45元。2016实行网上缴费,各考点的考试费用待考区审核完毕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下拨至各考点。
六、有关政策
(一)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按照《关于2013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3〕39号)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相应级别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人力资源部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