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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大家的认真讨论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和建议,最终一致通过了《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严格按照《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省总【2015】3号)的要求,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切实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监督审计,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保障职工享有正常的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来源
医院工会经费来源于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原则
1.坚持工会经费为职工群众服务方向的原则。
2.坚持工会经费遵纪守法、严格预算、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的原则。
3.坚持工会经费真正惠及工会会员的原则。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
1.职工教育方面。包括用于职工教育所需教材、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奖励、培训等。奖励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文体活动方面。包括各类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及服装购置、比赛奖励、伙食补助、夜餐费、交通费等。服装购置费标准,每人不得超过500元。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3.宣传活动方面。包括工会开展时政、报告会、科技讲座、网络宣传、展览、板报、重大节日宣传、图书资料、报刊杂志等费用。支出标准,在勤俭节约的前提下据实结算。
4.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提供法律咨询、对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等费用。帮扶及慰问标准:
(1)职工生病住院由本科室及时向工会办公室报告组织探视,慰问价值200元以内慰问品。
(2)每年春节由工会办公室组织看望困难职工,慰问价值300元以内慰问品。
(3)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按程序向工会办公室申报,由工会办公室组织前往家中吊唁,并送1000元慰问金。
(4)职工及家庭遇重大突发灾难,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给予定额慰问及帮扶。
5.职工集体福利方面。包括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的节日慰问品、生日慰问品等。国家规定的七个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发放标准:
(1)职工生日,发放价值100元生日蛋糕券。
(2)每年 "三八" 妇女节,女职工发放价值1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男职工减半)、“六一”儿童节,按政策规定发放价值1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
(3)每年每位职工春节发放价值500元以内、端午节100元以内、中秋节3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福利采购及发放程序
1.每次发放福利前,由工会福利委员会、分工会主席、纪委集体研究决定发放物品名称。
2.指定三人以上到市场询价,由福利委员会、分工会主席、工会办公室、纪委集体研究,确定发放物品品牌及价格。
3.指定三至五人集体约谈供货商家最终确定价格及供货事宜,由医院审计室会审把关后,工会办公室负责签订供货合同及福利发放工作。
五、经费支出管理其他规定
1.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经费使用要以收定支、不允许赤字预算。
2.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做到规范管理。
3.坚持经费支出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工会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4.工会经费支出接受上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医院工会经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接受医院内部审计的年度审计监督。
5.每年年终由经审委员会根据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和审计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委员会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漏洞和不足,并进行整改。
本办法自工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