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招办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院《河南中医药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进行,同时我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和监督工作。
二、录取基本分数线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如下:
中医学:英语≥50 中医基础综合≥55 总分≥160
中药学:英语≥50 中药基础综合≥50 总分≥160
三、复试的组织
1、根据招生导师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原则上导师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人的本学科教授、导师组成。复试时,监督小组应有人员全程监督。
2、复试小组可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类型及培养目标要求,采用笔试、面试、实验及临床动手能力操作、答辩或以上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复试。由复试小组秘书现场抽取考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的评分需参考初试专业课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要求全程录像。
3、复试时间:2018年5月30日---6月6日。
四、录取原则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顺序依次录取,且单科成绩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录取成绩=初试总分÷3×40%+复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录取。
2.如有专业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该专业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3.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可在符合分数线要求、且报考本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名博士研究生。
五、调剂原则
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执行。
六、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应按通知时间到我院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寄学校研究生院或密封后本人自带;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七、其它
根据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定向培养类别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及第一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进行巡查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5575590;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监察处,邮编:450046,邮箱:jwhnzyxy@163.com。第一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371-66297761;通讯地址:郑州市人民路19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监察室,邮编:450000,邮箱:hnzyyfyjw@163.com。
学校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371-65998824,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50046,邮箱:hzyyjsyzb@163.com。
附件1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复试督查小组方案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