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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8-31字号调整
信息来源: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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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接市科技局通知,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原则上项目牵头单位同一年度限报1个项目。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按照《关于征集2019年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备选项目的通知》申报的备选项目,未进行备选项目申报的重大项目,应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另行行文推荐。
(三)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水平先进,能够快速提升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组织完成项目的研发能力。企业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拟申请河南省创新示范专项的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新型研发机构可按1:1匹配自筹资金。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上年末净资产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五)企业、科研院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须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企业须为经确认的郑州市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须拥有相关产业国家级研发中心,相关产业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新型研发机构须通过省级备案。
(六)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七)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八)项目承担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的信用“黑名单”记录,规模以上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须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且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
(九)项目牵头单位(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2014年(含)以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存在验收不通过或应结未结情况的,不得申报。
已承担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科技惠民计划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的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
(十)各专项如有特别要求的,将在专项指南上写明,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指南上的条件。
二、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9月5日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要求:申报书、预算书及申请人简历纸质版各1份,交至科研部,电子版发至科研部邮箱yfykyb@126.com。
(三)项目推荐: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网络系统填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冰曌   
联系电话:46152

附件:
1.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模板)
3.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预算书(模板)
4.郑州市科研领域信用承诺书(2019版)
5.关于申报2019年度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6. 申请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