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公益事业捐赠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9-19字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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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场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国卫财务发〔2015〕77号)等法律法规,在爱心企业提出自愿无偿捐赠申请后,经医院预评估小组审议,拟接受以下捐赠:
一、成都华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康复数字化管理系统(RMIS)V6.0一套。
二、河南华汉科技有限公司捐赠奥振LTY490FN04 LCD 液晶显示拼接屏21块及自主知识产权音频播放软件一套。
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拔打电话:0371-86552108,联系人:韩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