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专业科室:
近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为更好的指导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的开展,请各专业主要研究者组织临床试验相关人员(包括研究者、研究助理、质控员、项目管理员、研究护士等)对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学习。新规范实施后,我院的临床试验项目(包括正在进行的项目)将按照新规范执行。
要求:请各专业GCP联络人于5月15日前将本专业组织学习情况,以图片或文字形式报机构办,联系电话:037166258169(外线),58169(内线);邮箱地址:hnzyjgb_gg@163.com。机构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