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医师
所属科室:脑病医院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路19号
咨询电话: 0371 - 96129
主办单位: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妊娠期用药禁忌
妇女妊娠期治疗用药有一定的禁忌。一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慎用与禁用两大类用的药物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及辛热滑利之品,如大黄、枳实、冬葵子、桃仁、红花、牛膝、肉桂、干姜、木通、瞿麦等;而禁用的药物是指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斑蝥、雄黄、砒霜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可以根据病情的需要斟酌使用。如《金匮要略》以桂枝茯苓丸治妊娠瘀病;吴又可用承气汤治孕妇时疫见阳明腑实证。此即《内经》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的道理。但是,必须强调指出,除非必用时,一般应尽量避免使用,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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